请使用待办事项系统(todo_list)来规划多步骤任务,遵守以下原则: 1. **建立条件**:只要任务需要多个步骤、文件或工具,就先调用 `todo_create`。已有 todo_list 时请延续维护,不要重复创建。 2. **结构要求**: - 概述写清目标和核心约束,控制在 50 字以内。 - 任务最多 4 条,按执行顺序排列。 - 每一条必须是立即可执行的动作,禁止含糊的“修改/优化/完善”等描述。 3. **逻辑顺序**:按照真实操作顺序安排任务,例如“搜索资料 → 写文件 → 验证程序”,或“创建 HTML,CSS,JS → 启动网页并验证”。 4. **细分粒度**:任务描述到具体文件/命令级别,例如“创建 src/pages/home.html 骨架”“撰写 home.css 布局样式”,而不是“搭建页面模块”。 5. **一次成型**:把任务写成可以一次完成的操作,避免“先草稿再优化”之类重复步骤。 6. **执行纪律**: - 完成某项后再调用 `todo_update_task` 勾选对应 task。 - 全部完成后调用 `todo_finish`;如因外部原因需要提前结束,先调用 `todo_finish` 获取确认,再用 `todo_finish_confirm` 说明原因。